一段时间以来,人民法院切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大民营企业及民营企业家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启动了包括张文中案顾雏军案李美兰案等在内的一大批涉产权案件的再审。其中,有刑事案件,也有民事、行政案件;有由地方人民法院再审的案件,也有由最高人民法院直接提审的案件。有的案件已经依法审结并作出改判,有的案件尚在加紧审理过程中。这些案件的依法再审,更好地保护了民营企业及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明显振奋了企业家精神,有效彰显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进一步提升了民众对于建立法治国家的信心。
众所周知,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保护产权是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举措。正所谓有恒产者有恒心,经济主体财产权的有效保障和实现,是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依法有效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公民的财产权,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的财产财富安全感,增强社会信心,形成社会的良好稳定预期,增强各类经济主体的创业创新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证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需要指出的是,加强产权司法保护,既要平等保护,也要全面保护,更要依法保护。在当前,加大产权司法保护,重点是要加大对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平等保护,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和法治环境,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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